

通用性通用性是指標志設計應具有較為廣泛的適應性。標志設計對通用性的要求,是由標志設計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載體和環(huán)境中展示、宣傳的特點所決定的。標志設計的通用性可分為三個方面。(1)從標志設計的識別性角度來看
要求標志設計能適應放大或縮小,適應在不同背景和環(huán)境中的展示,適應在不同媒體和變化中的展示。也就是說,一個成功的標志設計無論是被放大還是被縮小、無論是在近距離還是在遠距離、無論是在繁雜的環(huán)境內還是在空曠的空間里、無論是在靜態(tài)中還是在動態(tài)時,都應保證能使觀者較迅速地正確識別。(2)從標志設計在產品造型、包裝裝潢的通用角度來看要求標志設計的造型不僅美觀,還能與特定產品的性質、造型相協(xié)調。
(3)從標志設計在復制、宣傳媒體的通用性角度來看
要求標志設計不僅能適應于制版印刷,還能適應不同材料載體的復制工藝特點。如使標志設計的形象適應于金屬材料的刻、塑、鑄、鍛等復制工藝,適應于不干膠、霓紅燈等復制工藝,適應于快節(jié)奏的電視屏幕復制、網頁展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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